悬在头顶的“利剑”——山东省质监系统实行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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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苟铭,刘成文.悬在头顶的“利剑”——山东省质监系统实行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纪实[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5):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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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苟铭 刘成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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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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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质量安全根子在哪里?根子在企业,关键在于企业主体责任的是否到位。《质量发展纲要》明确指出要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因此,如何推动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各质监部门都在积极进行尝试。本期专题特选取了山东省质监局实行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河北省邢台市质监局以演练促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等做法,以便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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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法人 报告制度 食品生产 山东省 质量安全 系统 企业主体 主体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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