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普遍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场所所在建筑使用性质变更。酒吧、网吧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位置进行装修和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楼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或厂房内,有的在居民住宅楼首层,有的甚至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这些建筑原设计不是用作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的消防设计是不能满足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要求。从严格上说,在上述这些建筑改设为人员密集场所是改变了建筑使用性质,必然导致场所“先天性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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