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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贷”的后续管理亟待加强——对工行黄山市分行“以物抵贷”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
引用本文:李园.“以物抵贷”的后续管理亟待加强——对工行黄山市分行“以物抵贷”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J].金融纵横,2001(12):26-27.
作者姓名:李园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黄山市中心支行
摘    要:“以物抵贷”是指贷款到期后,经银行积极清收,债务人仍不能以货币资金履行债务,银行为保全贷款而以债务人、保证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抵偿贷款本息,最终以变现所得收回贷款本息的行为。工行黄山市分行这两年充分利用“以物抵贷”转化不良贷款的政策,使当时难以用货币形式收回的债权得到了保全,并使本已呆滞的资产得到了盘活,实现了不良贷款的乎稳转化。

关 键 词:以物抵贷  黄山市  管理情况  后续管理  资产  贷款本息  调查  行为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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