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调整美进口邻苯二酚反倾销税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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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邻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中复审裁定,自2009年7月28日起,将原产于美国罗地亚公司的进口邻苯二酚的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9.7%,其他美国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仍为46.81%。本次复审调查范围是美国向中国大陆出口邻苯二酚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和倾销幅度。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了复审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修改反倾销税的建议。经调查,商务部裁定美国罗地亚公司(Rhodia Inc.)的倾销幅度为9.7%,其他美国公司的倾销幅度为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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