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资本充足率角度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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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冬民.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资本充足率角度的理解[J].西部金融,2004(11):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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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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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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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银监会成立前,监管当局对国有商业银行提出2005年不良贷款降低到15%,每年降低3-4个百分点的监管要求,这一要求沿着两条线分解贯彻一方面体现为国有商业银行层层分解的经营计划;一方面表现为监管当局对其内设部门、分支机构的目标考核责任制.200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了"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提足拔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工作思路.这意味着监管当局对待不良贷款的监管思路发生了变化.本文从银行安全与稳健的最终评判标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清偿能力)出发,对此作了分析,并指明国家注资是使国有商业银行恢复安全与稳健的一个躲避不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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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良贷款 资本充足率 国家注资 |
修稿时间: | 2004年9月1日 |
Non-performing Loans of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Understanding from the viewpoint of Capital Adequac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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