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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机制的法律研究
引用本文:朱国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机制的法律研究[J].中国城市经济,2011(18):46-53.
作者姓名:朱国睿
作者单位:深圳市晨曦实业有限公司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越来越引起国内外各界的关注。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是新兴事物,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己成为引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对国民经济、资本市场和被投资企业都有着非常大的积极影响,其不仅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国民经济发展,也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运作模式。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采用IPO(首次公开上市)方式退出时,面临着相当严苛的法律法规制约。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整个运作流程中,资本的退出是十分关键的一环。本论文以私募股权基金的IPO退出方式的法律研究为主要内容,从私募股权基金及其退出机制的概念和IPO退出方式等相关基本理论研究入手,在对美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国情,提出完善中国私募股权基金IPO退出机制的思路。本论文分为五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章指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内涵与特征;第二章论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定义、实质与重要性,进而具体介绍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最主要退出方式,即首次公开上市。本章为后文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法律制度的研究构建了理论基础。第三章阐述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现状及法律障碍,分别指出: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尚未成熟;现行法律对IPO退出机制仍存在诸多过于严苛的限制。第四章介绍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的法律制度。作为现代私募股权投资的发源地和私募股权投资活动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拥有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运行体系。其成熟完备的法律体系对我国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第五章提出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IPO退出机制的构想。

关 键 词:私募股权基金  IPO  退出  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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