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5年,被一致看好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以下简称两税合并)遇到重重阻力,合并方案未能按期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虽然在200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06年立法计划中,企业所得税法被列为立法计划第一类法律项目,但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制定一部新法律,必须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读,因此最快要到召开2007年3月份的全国人大会议时,才能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表决.而依惯例,通常一部新税法的执行是从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因此两税合并最快也要等到2008年.为何被认为水到渠成,利国富民的两税合并方案却迟迟不能出台呢?笔者谨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对于尽快实现两税合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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