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案,用法律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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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阮煜.“房”案,用法律维权![J].开放潮,2005(2):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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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阮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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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4月的一天.欲购房的李先生来到福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售楼部,热情的售楼小姐向他提供了制作精美的售楼书,李先生被售楼书上优雅的景观吸引住了:小区内处处假山绿地,楼盘中央还有喷泉……文字说明更是极尽赞美之词,其中提到“小区绿化率达到50%”,李先生当即决定购买该小区商品房。过了几天,李先生带了首付款来到售楼部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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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楼书 先生 售楼小姐 付款 楼盘 购房 房地产开发公司 售楼部 假山 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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