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国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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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长影,彭钰欣."X国制造"?[J].中国海关,2005(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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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长影 彭钰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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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南京某通讯公司到南京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出口手机的原产地证,但因其在手机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零部件70%以上为从台湾和日本直接进口,该公司仅进行制造外壳、插件、焊接,装配成手机成品,根据我国200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以下简称<原产地条例>)和<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对非我国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所得货物价值的30%,才符合中国产品的原产地标准.该企业生产的手机产品因不能达到从价百分比标准,应该不能使用"中国制造"的原产地标记,同时南京检验检疫局拒绝签发我国的原产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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