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贯彻“五个不贷”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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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会元.坚持贯彻“五个不贷”的要求[J].中国金融,198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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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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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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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新的经济形势,国务院决定企业流动资金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这就给人民银行提出了一个如何管好用好流动资金的新课题。最近在人民银行总行召开的统一管理流动资金会议上,对流动资金的供应提出了“五个不贷”的规定,即:盲目建设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不贷;生产和收购超过限产计划的长线产品不贷;生产和收购没有销路、耗能多、质量差、成本高的产品不贷;已列入淘汰项目的产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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