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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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靖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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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阜阳卷烟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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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对烟酒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对卷烟消费税政策的调整,主要是将从价定率的计税方法,改为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同时,对税率也相应进行了适当调整。即在生产环节首先征收一道从量定额税、单位税额为每箱(5万支)150元。然后,再按流通环节的调拨价格(不含增值税)从价征税;每条200(支)在50元以上(含50元)的卷烟和进口卷烟,税率为45%;每条在50元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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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卷烟企业 消费税 税收政策 定价策略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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