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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通知:电影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作者姓名:曹元水
摘    要:财政部4月10日公布了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企业可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关 键 词:财政部  免征增值税  发行收入  营业税  电影  企业发展  税收优惠  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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