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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制(五) 生产者的法定产品质量义务
引用本文:纪正昆.产品质量法制(五) 生产者的法定产品质量义务[J].城市技术监督,1995(6).
作者姓名:纪正昆
作者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政法宣教司 副司长
摘    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主要包括:保证产品内在质量,保证产品标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产品包装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四方面的义务。 保证产品内在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必须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随后,法律又进一步提出了三项内在质量的要求以及判定这些要求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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