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基层央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几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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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春,邹品东,敏艳青.藏区基层央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几点建议[J].甘肃金融,2010(5):7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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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春 邹品东 敏艳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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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临潭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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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洗钱资金监测是《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的职责。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反洗钱职责,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作为藏区基层央行应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反洗钱协调合作机制,构筑反洗钱防范体系。建立与公安部门、金融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三个层次的反洗钱合作机制,以推动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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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洗钱法 基层央行 合作机制 适应新形势 藏区 三个层次 防范体系 深入开展 中国人民银行法 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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