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前言根据2003年2月国家四部门下发的《中小型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企业大小的划分以年末从业人员人数、资产总计及全年产品销售收入为指标。新标准规定,同时满足人数2000人及以上、资产总计在4亿元及以上、产品销售收入3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为大型工业企业;人数在2000人以下、或资产总计4亿元以下、或产品销售收入3亿元以下,但须同时满足人数300人及以上,资产总计4000万元及以上,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为中型工业企业;其余为小型工业企业。按照上述标准,CQC厦门评审中心对2002年度新评审的近300家企业的统计结果表明,大企业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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