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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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礼苋.浅议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8):10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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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礼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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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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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的《精神赔偿解释》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主体的规定较具可操作性,但难称完备。本文对间接受害人、无痛苦感知能力之人以及死者继承人作为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主体的合理性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我国未来立法的完善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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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 权利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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