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一、问题的提出“非正常死亡”是一个较为模糊的相对概念;“非正常死亡”包括自然灾害死亡和人为事故死亡。中国内地自杀死亡率16.78/10万,他杀死亡率2.33/10万,自然死亡率535.9/10万,一切原因死亡率612/10万。1其中,关于自杀的研究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占主导地位。除涂尔干《自杀论》基于量化的研究之外,目前有关自杀的研究还集中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干预方面。以“非正常死亡”为研究对象的已有研究成果中,研究者主要集中在人类学文化分析、法律分析、医学分析和社会逻辑分析上。其主要研究群体包括大学生、官员、涉案人员、农村人口、绝症患者等;研究内容包括非正常死亡的原因、特征分析、应急措施、防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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