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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乡镇财政建设 促进乡镇经济发展
引用本文:郭凤山.完善乡镇财政建设 促进乡镇经济发展[J].河北财会,1991(10):31-32.
作者姓名:郭凤山
摘    要:一、改革乡镇财政机构设置,下放财政管理权限。首先是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改区公所为办事处,精简人员,充实乡镇,然后下放事业人员归乡镇管理,将原来的8个区、43个乡,两个镇按经济区域及自然地理分布情况撤并为20个乡、6个镇。其次是依据26个乡镇人员增加,机构健全、功能齐全的情况,把农业、农机、畜牧、林业、文化、教育、广播、计划生育、民政、司法、财政、行政以及计划生育四术费,公费医疗经费、社会救济抚恤事业费等乡镇经常性支出全部下放到乡镇财政管理。救灾、非农业人口肉食补贴等少数不宜下放的支出以专款下达,由乡镇财政按专款专用原则管理,同时,把来自乡镇的全部工商税、农业税、契税等经常性稳定收入项目划归乡镇财政,农业税乡附加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外管理,使乡镇财政有了比较稳定的收支范围,从而使各乡镇实现了财权与事权紧密结合,变条条分割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关 键 词:丰宁县  乡镇财政  财政建设  乡镇经济  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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