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贷款物资保证问题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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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永,彭庆旅.供销合作贷款物资保证问题的调查[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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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永 彭庆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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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宁地区农行
(刘永),南宁地区农行(彭庆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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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地区县以下供销合作企业有158个单位,其中基层供销社123个,1986年末,可作贷款物资保证的商品资金为13871.75万元,同期银行商品流转贷款14147.56万元,物资保证不足275.81万元.物资保证不足的单位有102个,其中县公司占22个,基层社80个,在贷款物资保证不足的企业中,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有12个,占企业总数的7.5% 产不抵债的有5个,产不抵债的金额达150万元,最高的是崇左县江州供销社,资不抵债达7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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