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
引用本文:苏强.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J].财会通讯,2007(2).
作者姓名:苏强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
摘    要:一、高校教师工资薪金税务筹划策略(一)工资薪金适当福利化,降低教师名义收入。一般来说,教师的工资、薪金收入超过1600元就要纳税。筹划时,可以将超过1600元的工资、薪金部分用于职工福利支出,这样不仅可改善教师福利状况,增加其可支配收入,还可以降低名义收入以减少纳税。高校通常可以为教师支付交通、通讯、用餐等基本消费支出,相应地降低其税前工资,减少计税依据;为教职工购房提供一定期限的优惠贷款,之后每月从其工资额中扣除部分款项用于归还贷款,减轻教师的贷款利息负担;为教师免费提供福利设施,如免费家具、健体中心、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只要不将其转化为现金支付或改变产权归属,则可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教职工提供周转房或负担其房租;提高教职工的办公条件,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