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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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将法定的行政职权委托给被委托人行使 ,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行政委托是行政职权部分转移的一种形式 ,要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机关只能将自己的职权委托给被委托人 ;2、委托的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 ,没有法律依据的委托是无效的 ;3、委托产生的法律后果 ,由委托机关承担。如果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被委托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 ,要以委托机关为复议机关或者行政诉讼被告人 ,如果由此产生赔偿等责任 ,也由委托机关承担。行政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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