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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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国荣,刘小梅,刘家庆.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思考[J].财会研究(甘肃),2003(8):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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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荣 刘小梅 刘家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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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王国荣,刘小梅),甘肃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刘家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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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甘肃省农村税费改革自2000年在五个县(市、区)开始试点至2002年在全省普遍推开,整个改革试点工作可以概况为“三个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即: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及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现行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的征收使用办法。同时,为确保改革成效,也采取了相关的配套改革,主要是大力推进乡村基层组织机构改革,精简机构人员;调整教育布局,优化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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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甘肃 农村税费改革 公共财政制度 配套改革 民主政治建设 乡村债务 乡镇机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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