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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摘    要:闽湘跨省区进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自12月1日起,福建、湖南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将正式实施。从泉州、福州、厦门等福建省内港口进出口的湖南货物,报关地海关只需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即直接放行,原有的属地、口岸两道关口变成一道关口。

关 键 词:海关  进出口货物  检验检疫机构  福建省  放行  省区  湖南  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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