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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入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罗琪.换入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4(3):23-24.
作者姓名:罗琪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摘    要:<企业会计制度>第116条规定,以一项资产换入或多项资产换入的应收款项,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如果换入的应收款项原账面价值大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换入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大于换出资产价值的差额,作为坏账准备.而<企业会计制度>第18条规定,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显然,这两项规定有矛盾之处.

关 键 词:《企业会计制度》  换入应收款项  账面价值  入账价值  坏账准备  会计核算  资产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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