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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工作记事(2011年9月)
摘    要:9月8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代理陪护实行协议收费的通知》,从9月15日起,天津市代理陪护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日不超过90元;同时规定养老机构应与收养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严格遵守服务承诺,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在收取代理陪护服务费同时,不得再收取其他护理费用。

关 键 词: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天津市  养老机构  代理  协议收费  管理工作  物价局  通知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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