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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别用"有关部门"塞责
作者姓名:郑升旭
摘    要:看到媒体在报道一事故或丑恶现象时常说一句话“这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或“呼吁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心里总有点不舒服。假如这是两个人之间交谈,你愿意隐瞒到什么程度,那是你自己的事,言论自由,他人毋庸置疑,但这是媒体,报道的是事实,不是文学虚构,媒体有媒体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事实必须具体,不具体的“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甚至不能说。这“有关部门”到底是什么部门?就不具体,太抽象,说了等于没说。你已经知道“引起重视”了,就该知道“谁”重视了,这个“谁”就应当很具体,不光是在“有关”的范围;如果在这“有关”的范围内找不到“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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