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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委托——代理角度看私募基金
引用本文:谢科范,周黎,潘纪刚. 从委托——代理角度看私募基金[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2, 19(3): 121-123
作者姓名:谢科范  周黎  潘纪刚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武汉430070
摘    要:私募基金由于仅仅向少数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募基金中存在的利益主体缺位、激励机制不明确的局限性,同时私募基金管理者(代理人)也具有投资者(委托人)的某些效用函数特征,部分化解了委托一代理双方的利益冲突,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委托--代理关系。针对我国私募基金的现状、公开、合法、规范地发展私募基金应该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下一步发展的目标。

关 键 词:私募基金  道德风险  资本市场  委托方  代理方  中国  
文章编号:1001-7348(2002)03-121-03
修稿时间:2001-11-09

Observe Private Fund in Terms of Entrust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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