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仁天皇交纳继承税 |
| |
引用本文: | 赵子纹.日本明仁天皇交纳继承税[J].现代日本经济,1990(2). |
| |
作者姓名: | 赵子纹 |
| |
摘 要: | 据日本主管皇室工作的宫内厅发布,日本明仁天皇根据继承税法的规定,向税务署申报了其继承裕仁天皇的遗产金额,并交纳了应付的继承税。宫内厅虽未发表天皇的纳税金额,但据测,约42800万日元。裕仁天皇留下的遗产多半是股票、公债和存款。对于皇室珍藏的美术品等财产,有关部门做了如下的处理:一部分由天皇和皇太后继承,继承后支付继承税;一部分传统珍贵物品根据法律规定列为不上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