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的发生时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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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庆祥,孟繁枝.谈“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的发生时点[J].黑龙江财会,2002(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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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庆祥 孟繁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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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齐齐哈尔处 [2]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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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定义,“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其余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它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以上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等科目。借方余额当期损失,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年度终了单位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或损失全部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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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发生时点 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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