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损益调整事项中所得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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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朝晖.前期损益调整事项中所得税处理[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11):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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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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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南昌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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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时,经常会涉及到对前期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这些前期损益调整事项需在本期编制调整分录,其中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对于会计差错更正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损益调整数,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过渡后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在调整分录中,“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核算结果是前期净损益。由于净损益是税后的概念,所以在会计处理时,需要将前期损益调整事项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差额,计算所得税费用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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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事项 所得税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前期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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