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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物权法与工商行政管理的关系
引用本文:许煌灯.浅析物权法与工商行政管理的关系[J].工商行政管理,2007(11).
作者姓名:许煌灯
作者单位: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
摘    要:如果说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规范是从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角度出发的,而新出台的《物权法》则是以对权利人的权利实行平等保护为重要原则。《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保护公有、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如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任何单位”当然包括工商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物权是具有“排他性”的权利,物权可以约束、限制公权力的滥用。因此如果工商机关要对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涉及财产内容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就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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