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不参与累积优先股模式——基于江西省萍乡市长途汽车总公司改制的案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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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小勇,徐新华,陈传康.国有企业改制不参与累积优先股模式——基于江西省萍乡市长途汽车总公司改制的案例研究[J].财会通讯,2009(4):67-6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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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小勇 徐新华 陈传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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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南昌33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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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通过对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文献的回顾及结合优先股理论,构建了基于不参与累积优先股模式的国有企业改制框架,通过对江西省萍乡市长途汽车总公司改制案例进行分析,以印证这一理论框架并得到相应的研究结论:改制的目的是在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改制的均衡点是采取不参与累积优先股模式,实现国有资本的合理定位;政府应该成为改制方式的引导者和推动者、享受优先股股东的监督权或者公司章程约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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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企改制 不参与累积优先股 萍乡长途汽车总公司 案例研究 改制行为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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