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捐赠也应“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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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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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载,在1998年抗洪救灾中,国内新闻媒体曾报道社会各界为灾区群众捐款达6亿多元。然而,时至1999年11月底,仍有一半募捐款项没有到位,有的企业在赈灾晚会上宣布了捐款数额,但迟迟不予兑现。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将假冒伪劣产品捐往灾区的现象,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赠与行为有四种解释:一是捐赠者没有支付捐赠,赠与关系就不能成立,交付赠与物是赠与关系成立的一个条件。二是不能让捐赠人以承担债务来完成赠与任务。三是捐赠行为完成以后,如果捐赠人是为了逃避法律义务,这种捐赠便无效。四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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