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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法规制度索引
摘    要: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否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问题,总局意见,在国务院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的规定执行,

关 键 词:城市维护建设税  外商投资企业  教育费附加  货物运输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外国企业  国务院  国税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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