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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内部购进商品的合并抵销处理
引用本文:朱雪艳,钟士宇.谈内部购进商品的合并抵销处理[J].新智慧,2001(18).
作者姓名:朱雪艳  钟士宇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一、我国现行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在上期内部购进商品并形成期末存货的情况下,,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时贷记“主”科目。其解释为视上期内部购进的存货中笔者认为这一解释有些牵强。一方面,本期编制合,而在母、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未实现内部销售,这样以母、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中期初利润为。事实上相邻两个期间的期初和期末是一个时点,,用它来调整一个时点的数额,显然存在逻辑错误。。再者,子公司中未实现利润既影响资产,故对二者都应该调整。然而未分现行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抵销期末存货成本中。即,并通过“主营业务”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期末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而现实中企业根据不同的经济环境和各企业规模、,如个别计价法、先进、后进先出法等。这一会计处理还假定前后两期的毛利率相同,而,企业毛利率都按历史资料统计得出,每年期初;再者,如果某一会计年度中由于市场、技术等因素变动引起毛利率较大的变动,企业就需要及时调整毛利率。二、建议与改进针对上述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内部购进商品的抵销处理存在的缺陷,笔者建议:①期初未分配利润的调整通过“存货”科目进行;②考虑企业毛利率的变动;③期末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利润的抵销数额取决于企业的存货流转假定以及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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