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90年代后期以来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如何激励和控制经营者即所谓的公司治理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根据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在资本市场实现高度发展之前,外部股东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是非常有限的,甚至往往是得不偿失的。目前中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制度的改革,主要有“控股公司”和“授权经营”两种方式。作者认为,控股公司只能是一种过渡形式,今后宜改造成金融性的投资公司或实业性的企业集团,并对其投资范围进行大的调整。授权经营虽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一定的问题,但似乎都符合中国的实际。至于对广大中小企业实行“放”的政策,不仅不应动摇,而且应以出售为主。即使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亦要适当提高经营者持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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