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民营形式搞活乡镇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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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玉友,吴斌.采取民营形式搞活乡镇企业[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0(12):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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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玉友 吴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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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枣阳市熊集镇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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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营经济是充满活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搞活乡镇企业 ,必须不折不扣地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企业改革的指示精神 ,认真搞好当前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租赁拍卖工作。企业改制应与发展民营经济结合起来 ,推动乡镇企业新发展。一、乡镇企业民营大有可为1 乡镇企业民营符合党的十五大精神。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 :“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不高 ,客观上要求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十五大提出调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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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镇企业 体制改革 民营经济 清产核资 资产流失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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