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据《福州晚报》报道:“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今年福建省国土部门将建立并实行征地价格听证制度,重点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一)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制订耕地园地统一处产值标准,足额及时直接给子失地农民合理的补偿,确保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二)重点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据省国土资源厅初步测算,建立该制度,全省每年约需资金20亿元;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政府与集体、个人将分别出资40%和60%(即按20亿元资金计算,政府每年出资8亿)。其中,政府出资部分由省、设区市、县(市、区)各承担三分之一,省、市、县出资主要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纯收益中支出;集体和个人出资部分从安置补助费和部分土地补偿费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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