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如何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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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文华.国有企业如何做好清产核资工作[J].青海经济研究,2004(5):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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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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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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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全面摸清国有企业的“家底”,核实国有企业资产质量,推动国有企业尽快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做好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工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9月9日颁布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决定从2003年9月起分期组织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帐务清理、资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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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清产核资工作 国有资本金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资产损益 资产价值 《企业会计制度》 依法认定 核实 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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