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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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这好比把某人家里的卫生间变成公共厕所.此人会认同吗?”
——《新民晚报》记者周骏评论“上海绿缘公寓小区公共区域被行政部门划为与其他小区共有”时如是说。2005年浦东新区建设局(现建交委)发出公告,将绿缘公寓和相邻两个小区划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绿缘公寓业主认为。这一划定将自己小区内的绿化、车库、道路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设施设备,变为与小区外居民共同享用的财产,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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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区划 公共厕所 行政部门 浦东新区 设施设备 合法权益 卫生间 公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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