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库工作机制是国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库职能能否得到充分发挥的关键性因素,一个完善的国库工作机制,应由四个要素构成:一是具有健全的国库工作机构,即按照《国库条例》及其《细则》的要求设置机构,配足人员,做到“一级财政一级国库”,县以上有专门机构和相应的专职人员,二是有一支知理论、懂政策、会操作、善管理的国库干部队伍,并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三是具有规范化的国库会计核算体系,即从国库会计的特点出发,制定规范化的国库会计操作规程和制度,为此,必须尽快制度全国统一的《国库会计基本制度》,对帐务组织,报表种类,资金报解,库行往来,会计分析等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实现国库会计核算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四是具有财、税、库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也就是在财、税、库三者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同时,建立三者之间的约束机制,共同搞好国家预算的管理工作,理顺国库工作机制,当务之急是健全机构,配备人员,重点是单设国库股这一基础环节,这是因为国库在国家预算管理和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和作越来越重要,迫切需要单设县(市)支库来对国库业务活动进行分析、指导,协调地方财政、税务、专业银行,国库之间的关系,否则国库职能的转轨就无从着手;同时,乡镇财政日益发展壮大,乡级国库迅猛发展,迫切需要国库股来对乡级国库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从长远看,理顺国库工作机制的根本还在于改现行的“委托金库制”为“独立金库制”,像外汇管理局一样,国库部门在同级人民银行的直接领导下,既代理政府管理国库资金,又具体办理国库资金的收纳、划分、报解、支拨、退库。这样有利于加强国库工作,提高国库地位,强化国库在预算执行中的监督作用,也有利于实现真正的垂直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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