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租赁实务中几个会计处理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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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磊.关于金融租赁实务中几个会计处理问题的思考[J].金融会计,2009(8):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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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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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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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8年起,2006年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在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中全面实施,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金融租赁公司来讲属于重中之重。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融资租赁,按照监管规定,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其实质是以资产租赁为形式的融资服务;按照会计准则,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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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租赁公司 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 融资租赁业务 实务 资产所有权 承租人 重中之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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