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依法收缴失业保险基金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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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耕夫,孔繁军,姜远进.牟平依法收缴失业保险基金成效显著[J].山东劳动保障,1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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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耕夫 孔繁军 姜远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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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决企业拖交、欠交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的问题,烟台市牟平区劳动部门依据《劳动法》,收缴和清欠失业保险基金,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收缴失业保险基金50余万元,占应缴纳数额的60%,其中,清欠失业保险基金13余万元。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联合审计部门,对长期被救济的企业依法进行审计。他们与区审计局联合组成审计小组,采取了半年抽查,年终全审的办法,先后对16个长期拖欠失业保险基金的企业,8个被救济企业进行了审计。在此基础上,他们与暂无力缴纳失业保险基金的企业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缴纳合同,并对无故拖欠的企业按银行贷款加罚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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