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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财政监督机制(3)
作者姓名:刘孝诚 刘静
摘    要:五、构建财政监督机制的原则(一)依法监督的原则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必须将各种经济活动都纳入法制化轨道,财政监督也必须以完备、健全的法律制度作为基础和保证。综观世界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无一不把健全的财政法律制度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并不断加强财政立法,财政监督有法可依,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和阻碍,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较高的权威性。目前我国有关实施财政监督的程序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比较缺乏,带来的明显后果是财政监督手段弱化、监督工作不便深入,监督检查结果难以巩固,影响了财政监督整体效能的发挥,损害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因此,作为国家,法制原则要求立法机构应该制定较为完备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作为执法部门,则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做到执

关 键 词:财政监督机制 国家财政 部门 世界市场 经济发达国家 经济活动 国有 健全 财政立法 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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