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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经营收入”与“费用成本”的配比
引用本文:王萍,胡雪艳.巧用“经营收入”与“费用成本”的配比[J].农村财务会计,2019(3).
作者姓名:王萍  胡雪艳
作者单位:山东省五莲县经管站
摘    要:正为真实反映村级经营及非经营情况,按照村集体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在村集体"三资"平台中必须进行收入与费用成本的配比来进行账务核算,为广大信息使用者提供正确决策。一、权责发生制与配比原则的关系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收入与支出的核算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1.权责发生制,是指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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