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准则解释4号》两条规定的不同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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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玉广.对《准则解释4号》两条规定的不同看法[J].财会月刊,2012(12):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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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玉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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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泰州22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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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摘要】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及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均属于对子公司持股比例变化的情形。对达到控制之前的股权和丧失控制之后的股权应如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作出了解答,但其中尚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加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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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大经济事项 公允价值 其他综合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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