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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行为纳税筹划的净利润法
引用本文:郑小平.混合销售行为纳税筹划的净利润法[J].财会月刊,2012(11):38-39.
作者姓名:郑小平
作者单位:东华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抚州344000
摘    要: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则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此之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其中,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关 键 词:混合销售行为  纳税筹划  利润法  应税劳务  销售货物  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  交通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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