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是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建立的。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开始实行分类管理,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了固定工资和活的工资两个部分。依据经费来源不同,国家对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了三种不同的津贴比例,体现分类原则。特别是在"93工改"政策中,引入了"三、七"开制、"提高或越级晋升"制和奖励机制,应该说是"93工改"的核心内容,也是历次工资调整中最具有活力的因素。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不严或出现偏差,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这种工资制度的不合理性逐渐显露出来,影响了按劳分配,剥弱了工资的激励作用。具体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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