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工会在降低工伤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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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华民.浅议工会在降低工伤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J].企业文化,20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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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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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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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是“先裁后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享有处理先导权,绝大部分工伤劳动争议职工也希望通过内部调解得到圆满解决。要做好工伤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首先要求工会同志要有公道之心,唯有“公”字能服众;其次是要求工会的同志要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工作的业务能力,特别是要熟练掌握国家有关劳工权益、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是最为关键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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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争议 工伤 劳动关系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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