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途径与法构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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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先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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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广州,5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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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权的自由转让是上市公司的典型特征,但其绝对自由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现代公司法律都对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进行了一些适当的限制。为平衡公司、股东及相关各方的利益,各国公司法律在转让自由与限制之间进行不同的选择与法律构造。我国公司法借鉴了西方各国的经验,作出了自己的法律构造,但操作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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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市公司 股权转让 途径 法构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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